2021年征兵宣传

作者:时间:2021-06-25点击数:

一、兵役登记

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以申请暂缓应征。兵役登记时间:20201210日至2021630

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检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男兵征集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1210日至2021220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41日至2021815日。

女兵征集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1210日至2021215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626日至202181518时。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到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三、入伍基本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199911日--200312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20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

四、应征公民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二)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 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三)眼科: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它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仗队队员、空军专机女乘务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五、应征入伍程序

男兵应征程序:

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预定新兵一批准入伍。

女兵应征程序:

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考评-政治考核-预定新兵一批准入伍。

六、优待和安置

(一)义务兵优待

省市两级规定:从2016年入伍新兵开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县(市、区)为单位,取消城乡差别,统一按照不低于入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计发。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计发。2016以前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仍按照原规定发放。

(二)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日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业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七、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四个优先政策既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还可获得地方政府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4000元标准发放,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按2000元标准发放,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到位。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视同服役期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报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升学。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6、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9、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保留学籍

1、高校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本人拿申请表到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本人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3、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九、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

算为工龄。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尧都区征兵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0357-3950260

征兵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校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 邮编:041051 电话:0357-3102088 传真:0357-31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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