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0-19点击数:

 


各系部、各班级:

秋冬季节交替、气候环境变化,是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高发时段。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详见附件1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不明原因经常旷课、缺寝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三)迷恋上网、酗酒、赌博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四)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五)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恋爱)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八)性格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九)因其他各种原因,如家庭不和睦、价值观冲突、性困扰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因心理问题休学到期复学的学生。

三、排查、干预时间

排查时间:20181023日至1030

四、排查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主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班级心咨委员、学生干部、宿舍心理信息员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班级有上述情况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存在心理问题甚至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系党总支书记要指导有关信息收集,进行初步甄别。

五、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要求

(一)系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主体,各系要积极号召、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干部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谨防漏报,导致危机事件发生。

(二)公寓宿管员要注意观察、记录所管宿舍的学生异常情况,把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公寓管理科通知学生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所在系。

(三)系对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首先由专(兼)职辅导员约谈,了解基本情况,并填写《辅导员访谈记录表》,交至所在系;对其中约谈效果不好,或问题性质难以把握的,由系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预约个体咨询,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咨询、甄别,必要时转介。

(四)发现学生有轻生或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趋势,或可疑精神异常的,立即报所在系和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启动危机干预程序。

六、汇总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系根据排查结果填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于1031日前报纸质文档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同时附电子文档。

附件:1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参考内容

2辅导员访谈记录表

 3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

4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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